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01号
发布时间:2025-08-27 15:41本文来源: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0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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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0747-2560SCCMY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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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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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告日期 |
2025-08-22 12:47:19 |
二、更正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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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经采购人确认: 1、原采购文件第六章2.7评审办法中“评审内容:团队实力;分值:10分;评价标准:项目团队指派我院律师中有1人具有医学伦理参与经验,任职经验5年(含)以上(提供聘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服务单位任命文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页复印件),每有1人得2.5分,任职不满5年以上不得分,最高得5分。供应商为医院提供的指派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且相关人员取得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每有一人得2.5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人员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评审内容:团队实力;分值:10分;评价标准:1.承诺委派律师加入采购人伦理委员会并履行相关职责得2分。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时间15年(含)及以上的,得2分执业时间6-14年的,得1分执业5年(含)及以下不得分。注:需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以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为准。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提供类似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得3分。注:本项可与供应商业绩重复计分。需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合同(协议)内容需要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4.供应商为医院提供的指派律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且相关人员取得有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每有一人得1.5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人员省级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采购文件第六章2.7评审办法中“评审内容:案件处理能力;分值:20分;评价标准:以本律师事务所办结医疗纠纷案件判决、调解、裁定书为依据。自2022年以来,处理上述性质案件大于70件且经手的医疗案件在案件中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50%:得20分,处理上述性质案件50(含)-70件且经手的医疗案件在案件中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50%得15分,处理上述性质案件20-49件(含)且经手的医疗案件在案件中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50%得10分;处理上述性质案件20件(含)以下且经手的医疗案件在案件中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50%,得5分;案件数量为0件的不得分。注:以上案件判决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医疗纠纷案例不低于50%。事务所经手的医疗案件在案件中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50%)作为核心指标,与案件数量结合评分,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更正为:采购文件第六章2.7评审办法中“评审内容:案件处理能力;分值:20分;评价标准:1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代理过医疗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人事争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类案件,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2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代理过与审计追责或应诉相关的案件,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若代理合同无法看出与审计相关,提供可以体现与上级部门审计审减后追责审减项目对应合同相对方或应诉抗辩相关案件信息的判决书复印件。” 3.原采购文件第七章合同草案中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删除15条.在合同期间,律师有为甲方追讨债务的义务、医院可以给予一定报酬,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 4.原采购文件第七章合同草案中“四、甲方认为法律顾问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变更为:“四、约定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原采购文件第七章合同草案中“六、在合同期间,律师有为甲方追讨债务的义务、医院可以额外给予追回金额的5%作为报酬,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律师为甲方的法律事务到外地出差,甲方应按甲方差旅费规定中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变更为:“六、在合同期间,律师有为甲方追讨债务的义务、医院可以额外给予追回金额的5%作为报酬,乙方律师为甲方的法律事务到外地出差,甲方应按甲方差旅费规定中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6.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9点30分变更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9点30 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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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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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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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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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医院(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江油市太平路中段华丰新村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蓉蓉,电话:0816-24907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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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绵阳项目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华庭酒店105室 |
联系方式 |
0816-2489230 |
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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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景傅 |
电话 |
0816-2489230 |